不知始于何起诉讼,『诉讼风险提示书』成为了一种文体,且被法律人士频繁使用。律师为求顾全当事人利益以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个人名义草拟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其「诉讼有风险、起诉须谨慎」,应该说在法理之中,然而审判机关不知何时起也都盛行起这样一种文体,君不见『XX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XX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风险提示书』一搜狗一大把,即是最好的例证。这不,今天朋友圈盛传的『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上诉风险提示书』,再次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该风险提示书开篇明义法院职能、当事人诉权这都挺政能量的,可越发往后看下去,文中涉及上诉风险提示注意事项则成为了法律圈人士热议的中心问题。不得不说的是,该『上诉风险提示书』的行文跟措辞看似在作「友情的风险提示」,但是细读之后,却给人一种不止于「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的意味,弦外之音跃然纸上(该院出具的风险提示书word版版式不好看,小艾这里也就懒得附原图了)。不信馆内诸位师友您品,您细品。
文源=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