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源自范光群先生写给新进律师的一封信,其主旨为「如何形塑自己成为一名成功而受人敬重的律师」。范先生何许人也?先生为法律人,致力于我国台湾地区司法改革数十载,不管是在野或在曹,始终不忘追求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之价值。纵观华语世界法律人有与先生相当经验之人,屈指可数。范光群先生从1973年开始在台湾地区执业,2001年被台湾地区政府委以公职,有将近28年的律师生涯。从可以寻迹的报道和文章可知,先生在律师同仁及律所同业的口中,是一位独具「律师性格」的学者型律师。即便2007年从台湾司法院离任,其也并没有出任台湾万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而仅是接受被聘为该所顾问,也展现出先生作为法律人应有的风骨与坚持。
文源=『梦想、责任与祝福——给新进律师的50封信』摘读
文=范光群 教授

-
一种是可以把律师做得很高尚,很受人敬重,即所谓成功的律师(A型律师);
-
一种是把律师做得不但平庸而且低俗,即所谓庸俗的律师(B型律师)。
-
是A型?
-
还是B型?

-
1.是不是达到C=A第一层次的要求?
-
2.依第二层次的要求,能不能在不损C=A的情况下,减少B的数量?且要求减之又减。
-
3.进入第三层次,是否读之乏味?抑或有引人入胜,欲罢不能的感觉?
-
「要接案子的时候,很热心,但等到接了案子,要见律师都见不到!」
-
「律师不重视我的案子!为什么?」
-
「要接案的时候,律师会主动约见,接了案子,我要见律师,律师却说很忙,很难见到。」
-
「答应要出去的状子,一拖再拖,经一再催促,到现在都还没出去!」

☟轻戳「阅读原文」参存更多法讼新知